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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北區區公所公用及建設課技佐約僱職務代理人甄選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四等250薪點
職系 *
名額 正取1名,並視面試情形擇優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有效期間(迄) 2025-06-13
資格條件 性別不拘,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並符合下列資格:
一、專科以上畢業。
二、建築工程、營建工程、土木工程、都市計畫、室內設計、景觀或園藝設計、水保大地、環境工程、水利工程、海洋工程等科系畢業,於上述領域工作滿6個月以上或曾於公務機關任職3個月以上者為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8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四、品行端正,無不良前科紀錄,具服務熱忱能配合各項業務加班者。
五、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含word、excel、e-mail、網路應用等處理能力)。
六、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災害緊急搶險搶修、防汛機具維護、砂包製作等派工。
二、民眾申請臨時性吊掛工程使用道路路證審查業務。
三、路燈換裝及維護案之民眾陳情,公所配合確認完修線上結案。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北區永興街301號(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報名方式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登入個人帳號(尚未註冊者請先註冊,註冊完畢登入後先至【履歷填寫】頁面完成履歷資料填寫並儲存),確認「履歷填寫」內容無誤(「專長及自傳」務請填寫),確定應徵職缺並授權人事總處取得完整履歷資料,上傳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經歷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切結書(請下載附件)。
4.其他:駕照、證照、退伍令、免役證明、原住民身分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等相關資料(無則免附)。
其他 一、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時間(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
二、面試成績結果依成績高低錄取,並擇優為備取人員。
連絡人 人事室 陳先生
連絡電話 04-22314031分機351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6-06
  • 發布日期: 2025-06-0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 點閱次數: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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