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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廢棄物管理科職務代理人徵才

機關徵才
職稱 約僱人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得備取1名。
有效期間(迄) 2025-07-11
資格條件 一、學歷要求:大學。
二、科系要求:理、工科系所(具環境工程、環境科學、土木、化工等相關學系背景者尤佳。)
三、駕照要求:不拘。
四、工作經驗:工作經驗1年(含)以上(具備學術或企業單位等負責環保業務相關經驗為佳,請檢附相關工作證明文件。)
五、語文能力要求:
(1)英語:普通。
(2)台語:普通。
六、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事業廢棄物管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許可審理、自主及專案勾稽現場查核案件等)及一般廢棄物管理等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2段588號)
報名方式 一、報名方式:
於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應徵文件郵寄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2段588號)或專人送至「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廢棄物管理科」,並於信封下角註明「廢棄物管理科約僱人員甄選報名」字樣,逾期恕不受理。本案聯絡人:陳小姐,(04)22289111#66405。
二、報名應徵文件,含下列資料(請以A4紙張規格依序排列裝訂,一式1份):
(一) 履歷含自傳、對本工作之認知與期許短文(500字以內)、工作經歷(含任職機構及服務期間)、粘貼或列印3個月內2吋照片,註明聯絡住址、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
(二) 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三)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四) 其他相關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第2款(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之情事(錄取後經查知者,不予僱用)。
四、甄選方式與配分比例(總分100分):經書面審查通過後通知面試。
(一) 書面資料(佔20分:學歷10分及工作經驗10分)。
(二) 面試(佔80分:廢棄物及資源回收認知50分、言詞表達15分、儀態表達15分)。
五、經審查符合本局需求資格者,視需要擇優面試。
六、錄取通知方式:於本局網站(https://www.epb.taichung.gov.tw/)公布甄選結果並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僱用,錄取人員應於本局通知報到日起14日(含假日)內辦理。
七、本案甄選錄取正取1名,得備取1名,備取名單有效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有效,上開期限內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為正取人員,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其他 一、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視業務需要配合加班。
二、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三、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38,948元,含勞健保等相關費用)。
四、僱用期限:定期契約(自報到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115年3月底),於約僱原因消失(特種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若考試及格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報名時間:114年6月30日至114年7月11日(郵寄以郵戳為憑或專人送達以本局總收文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連絡人 廢棄物管理科陳小姐
連絡電話 04-22289111分機66405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6-30
  • 發布日期: 2025-06-3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廢棄物管理科廢棄物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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