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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徵才-專案管理人力

機關徵才
職稱 約用人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系
有效期間(迄) 2025-07-11
資格條件 1名(擇優錄取1名、備取1名)
工作項目 1.學歷要求:大學以上畢業。
2.科系要求:不拘。
3.駕照要求:機車或汽車。
4.工作經驗:須具備以下條件(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具有與精神醫療、心理、諮商、輔導、社工、公共衛生、資訊管理、醫事管理、公共行政、會計或藥癮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學程(教育)訓練6個月以上者。
2.具有與精神醫療、心理、諮商、輔導、社工、公共衛生、資訊管理、醫事管理、公共行政、會計或藥癮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5.語言能力要求:英語(稍懂)、台語(良好)。
6.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毒品防制股(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
報名方式 1. 應徵方式:一律書面報名,於114年7月11日前(郵戳為憑)寄送「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心理健康科黃小姐收」並於信封外註明「應徵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約用人員 (專管人力)」。
2. 檢附資料(請檢附以下證件影本(A4格式,勿手寫),並依順序排放俾利審查) :
(1)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
(2) 個人自傳【須條列說明工作經驗(含服務單位、到職起訖年月、目前在職情形)】
(3) 各類師級人員應檢附證照證明文件(應聘職務相關)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之佐證資料。
(4) 相關工作經驗之證明(如工作服務證明或其他與應聘職務有關之證明文件,勿提供勞保投保薪資明細),如無證明請條列說明工作經驗,含單位及起訖年月。
(5) 最高學歷證明影本(應屆畢業生請填具本公告附件之切結書,並一併檢附)。
(6) 汽機車駕照影本及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
(7)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甄選方式:
(1) 書面審查資格符合後,擇優辦理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以電話通知,請務必留下正確聯絡方式,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2) 本職缺歡迎具身心障礙身份者參加甄選,如經評估得以勝任職務,將優先錄取。
(3) 面試完畢後將於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官網>公告訊息>最新消息,定期發布錄取結果。
(4) 錄取人員請於公告後1個月內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錄取人員名單將公告於本局網站。如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報到或5個月內離職,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5) 若書面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取消甄選資格;若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涉及刑責者,應試者自行負責。
(6) 另如有應屆畢業生未能於面試前提供學歷證明文件者,錄取後應於到職日前繳驗學歷證明文件予本局,如屆期而未繳驗或繳驗之證件經審查不符資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4. 其他:
(1) 本公告內容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本局得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2) 承辦人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70513黃小姐
其他 1.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00分至17時00分 (視需要配合加班)。
2.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3.核薪方式:月薪(參照「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專案計畫管理人力工作酬金支給基準表」,以六等二八○編列,月薪為新台幣37,800元。)。
4.僱用期限:定期契約:自簽約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連絡人 黃小姐
連絡電話 (04)2228-9111分機7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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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7-08
  • 發布日期: 2025-07-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人事室
  • 點閱次數: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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