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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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專以上畢業,以建築、土木、大地、都計、景觀、園藝相關科系為優先考量。 (二)需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Excel、powerpoint。 (三)具機車或汽車駕照,及國、臺語語文能力。 (四)態度親切,有耐心,並有服務熱忱精神。 (五)實際擔任公務機關且具備建築工程及土木工程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若有者請檢附在職證明;無則免附)。 (六)薪資:以280薪點支薪,折合新臺幣38,948元(含勞健保、提撥勞工退休金)。 (七)可進用期間:1名自即日起及另1名自114年8月21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實際僱用期間依契約書而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