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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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酬標準與進用期間:自通知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月薪依學歷敘薪學士36,169元;碩士41,367元。若具備體育署初級或中級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得給予專業加給,初級每月1,671元;中級每月3,343元(另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部分費用)。如僱用期滿或僱用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具國內外大專校院體育相關系所畢業之錄取人員須於就職後2年度內(含當年度)考取初級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證照。 (四)洽詢電話:臺中市政府運動局(人事室)04-22289111轉51951卓小姐、51952邱小姐(來電時間為8:30-12:00及13:3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