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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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工作地點: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及本市旅遊(客)服務中心(以本市石岡旅客服務中心為主)。 (一)以本局指定之管理單位所指派之工作地點為主,本局得依單位業務或訓練需求採輪調制度。 (二)其他因本局臨時性業務之需所調派之場所。 (三)本局得因業務需要隨時調整行政助理之工作地點及項目。 二、 僱用期間:114年9月1日(或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僱用期間經考核不適任者,本局得隨時終止僱用契約。 三、 工作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周休2日,休假日以政府行政機關規定為準,並依勞基法規定辦理;但因業務需要者,須於配合平日及假日公務出勤,並得改行變形工時方式。 四、 核薪方式:工資按月給付,為每月新臺幣28,815元整。 五、 甄選名額: (一) 正取名額1名。 (二) 備取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 六、 甄試: (一) 初審:書面審查。(經審查通過者,視實際需要電話通知參加複審,未通過初審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二) 複審:面試。(個人背景、專長等自我介紹、相關工作經歷簡介等) 七、 錄取公告:錄取名單公布於本局網站。 八、 附則: (一) 本案錄取報到人員,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囿因前述情事取消錄取資格者,並負民事、刑事等相關責任。 (二) 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或本局收文章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 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考試院銓敘部(http://www.mocs.gov.tw)服務園地下載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