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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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期限及方式:自114年8月26日至114年9月1日,以掛號方式郵寄並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二)應備文件:1.應徵職務代理人履歷簡表(請逕至本所網站人事服務專區下載。https://www.shigang.taichung.gov.tw/2125923/Lpsimplelist)。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以上文件,以A4紙張依序裝訂)。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課員職務代理人職務』及聯絡電話。(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之不得任用情事者。(四)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實際依本所連續請假及延長病假人員期間屆滿或休假及延長病假原因消失前1日止),代理理由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五)工作報酬:5等薪點280點,折合薪資為新臺幣38,948元(須自付勞、健保、離職儲金自付部分)。(六)寄送地址:臺中市石岡區豐勢路1033號人事室,聯絡人及電話:04-25722511-270賴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