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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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 (二)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三)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38,948元) (四)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 (五)工作內容: 1.公務人員考績委員會及公務人員考績案、考績獎金發放案件擬辦。 2.因公涉訟及保障業務、行政中立業務之擬辦。 3.教育局及各級學校校長職場霸凌申訴案件擬辦。 4.性騷擾業務之擬辦。 5.教育局及所屬機關學校模範公務人員遴薦業務。 6.校長成績考核小組組成及校長考核案件擬辦。 7.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