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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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意應徵者,請於公告期限(114年9月12日)前,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明影本各1份以A4紙張依序裝訂,寄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張股長收,信封上註明應徵特殊教育科科員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本局將擇優另行通知參與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還報名文件。 (二)本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三)聯絡人: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張股長,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4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