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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徵選科員職務代理人1名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科員職務代理人
名額 1
有效期間(迄) 2025-09-12
資格條件 (一)學歷要求:大學以上
(二)科系要求:不拘
(三)駕照要求:不拘
(四)工作經驗:不拘
(五)語文能力要求:不拘
(六)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工作項目 (一)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
(二)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三)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38,948元)
(四)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6年11月24日止或僱用原因消失止,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被代理人預計續請育嬰留職停薪)
(五)工作內容:辦理特殊教育科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1樓)
報名方式 (一)有意應徵者,請於公告期限(114年9月12日)前,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明影本各1份以A4紙張依序裝訂,寄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張股長收,信封上註明應徵特殊教育科科員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本局將擇優另行通知參與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還報名文件。
(二)本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三)聯絡人: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張股長,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4611。
連絡人 特殊教育科張股長
連絡電話 04-22289111分機54611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9-05
  • 發布日期: 2025-09-0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
  • 點閱次數: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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