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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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薪方式:月薪新臺幣38,948元;配合政府調整。 2.僱用期限:本職缺係科員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人,自簽訂僱用契約之日起至116年6月11日止,於約僱期間屆滿或原因消失時,應即予解僱。 3.公開徵選作業方式說明如下: (1)第1階段採電腦測驗(以公文簽辦、簡報製作及報表資料處理三面向進行測驗),取電腦測驗成績前6名者進行第2階段面談。 (2)甄審成績由第1階段電腦測驗占30分,第2階段面談占70分,總計100分,總分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4.如對本公告內尚有疑義,請於上班時間洽詢本處,電話(04)2228-9111分機19607(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5.備註: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另可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