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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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10月2日前(以郵戳或本所收件章為憑)檢附最高學歷證件或相關學歷證明、經歷等資料、畢業證書及公務人員履歷表(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等證明文件,寄至本所辦理報名(地址:臺中市東勢區東蘭路26號;聯絡電話:04-25886008分機12,報名文件請用影本並以A4紙張影本依序裝訂,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行政助理職務」。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正取人員應於通知錄取3日內到任,未能到任由備取依序遞補。 (四)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