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市政府體貼市民,10月起將主動辦理115年度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資格審查,民眾無需再親自到區公所申請。若家中成員工作、收入或財產有異動,區公所也會直接調查,並於需要時主動通知民眾補件。
社會局提醒,區公所確實會聯繫需補件的民眾,但不會在電話中要求提供或核對身分證字號、銀行或郵局帳戶等個資。近期詐騙集團常冒用代辦或補件名義行騙,呼籲民眾切勿輕信,若接獲可疑來電,務必透過社會局、各區公所或165反詐騙專線查證,守護自身權益。
社會局進一步說明,部分民眾因親屬申報扶養,在年底資格審查時被計入扶養親屬的財產與收入,導致補助資格遭取消。提醒若實際未接受扶養,切勿隨意提供個資,以免影響補助權益。
另社會局補充,若民眾雖非低收或中低收入戶,但生活確有困難,可隨時攜帶全戶新式戶口名簿、身分證正本與印章,以及郵局或銀行存摺等資料,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申請時務必據實提供家庭狀況及財產收入,以利審核並保障自身權益。
(09/30*6)*社會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社會局 林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 分機37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