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秋佳節將至,應景食品買氣大增。為確保市民飲食安全,台中市政府食品藥物安全處(以下簡稱食安處)啟動中秋專案稽查,針對「月餅及其餡料製造業」、「燒烤餐飲業」及「應景食品販售業」加強抽驗,共檢驗74件產品,結果全數合格。不過,西區2家伴手禮業者因外包裝標示不符規定,已分別裁處新台幣3萬元,並立即要求回收改正。
食安處說明,此次「應景食品販售業」專案,共抽驗50件月餅、肉品、蔬果、海鮮及其他食品,檢驗防腐劑、乙型受體素、蘇丹色素及農藥殘留,結果全數合格。另查核「月餅及餡料製造業」6家及「知名燒烤餐飲業」30家,抽驗24件產品,檢驗防腐劑、食品微生物等項目,也全數合格;同時逐一檢視業者是否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業者登錄、產品責任險及來源文件保存等規定,結果均符合。
至於標示查核部分,食安處此次共檢視54件產品,其中發現,西區一業者蔓越莓、無籽葡萄、黑糖檸檬,有效日期以貼紙標示,未直接印刷於包裝上;另一業者蛋捲產品,營養標示字體小於2毫米,且成分未依含量多寡排序。兩間業者皆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1項,已各裁罰3萬元並完成回收。
食安處提醒,食品標示是消費者了解產品的重要依據,完整包裝食品應標示品名、成分、食品添加物、營養標示、製造或進口商資料、有效日期與保存條件等,且須清楚、正確並符合法規。若未依規定標示,可依食安法第47條裁罰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
此外,食安處呼籲民眾中秋採買應注意五大要點:(一)選擇正規通路及有信譽商家,留意標示與保存期限,確保選購安心;(二)為確保食材新鮮,使用保冷設備保存,避免久置常溫;(三)飯前、廁後與料理前後務必洗手,確保衛生;(四)生熟食材與器具分開處理,避免交叉污染;(五)食材均須徹底加熱,其中海產、貝類與肉類須全熟,降低食源性疾病風險。
食安處強調,將持續不定期稽查與抽驗,守護市民食安。相關稽查成果及業者檢驗報告,可至「台中食藥安智慧雲–食安GIS專區」(https://gov.tw/eyJ)查詢,或撥打食安處電話04-22220655洽詢。
(09/30*6)*衛生局
聯絡人: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 陳先生
聯絡電話:04-22220655分機3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