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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清水地政事務所地政職系課員徵才公告(預估缺)

機關徵才
職稱 課員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系 地政
名額 1
有效期間(迄) 2025-11-02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地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部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所定情事及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
(五)具工作熱忱,負責盡職,注重行政倫理。
工作項目 (一)土地登記審查、校對及公文處理等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清水地政事務所(臺中市清水區鰲峰里大街路138號)。
報名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線上投遞履歷作業,符合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至本職缺應徵網頁完成線上報名,並依順序檢附下列文件掃描檔,上傳至職缺應徵/我要應徵網頁之附件欄內,文件統一為A4大小: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細填寫並確認附有大頭照,填表人欄位務必簽名,自傳不可空白,並註明上班時間聯絡電話、email)。
2.現職派令。
3.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4.最高學歷證書。
5.考試及格證書。
6.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7.身分證正反面。
8.已通過全民英檢或外語能力測驗者請檢附及格證書(無則免附)。
9.如具有身障手冊或採購證書亦請附上。
其他 1.未完整上傳上述資料者或資料提供不實,視同資格不符;完成線上報名者,合於資格條件人員,本所將擇優電話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個人資料本所將逕予銷毀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2.報名人員所檢附之各項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報名期間:114年10月22日至114年11月2日(以完成線上報名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4.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惟本次甄選如無適合人選,本所得予從缺。
5.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出缺日為115年1月5日),俟實際出缺後辦理相關任用事宜。
6.聯絡電話:報名事宜請洽04-26237141轉603蔡小姐。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本所聯絡人04-26237141轉分機101黃小姐。
連絡人 蔡小姐
連絡電話 04-26237141轉603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0-22
  • 發布日期: 2025-10-2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清水地政事務所‧人事管理員
  • 點閱次數: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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