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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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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初審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本館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二)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五個月內有效。 (三)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待遇:約僱四等250薪點(折合新臺幣34,775元),僱用期間如遇待遇調整,將依據主管機關函頒之調薪結果核發薪資。 (五)報名期間:自114年10月27日起至114年10月30日。 (六)本職務代理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七)聯絡電話:04-24225101轉852人事室邱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