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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國中教育科徵職務代理人1名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職務代理人
名額 1
有效期間(迄) 2025-12-08
資格條件 (一)學歷要求:大學以上
(二)科系要求:不拘
(三)駕照要求:不拘
(四)工作經驗:不拘
(五)語文能力要求:不拘
工作項目 (一)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
(二)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三)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38,948元)
(四)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至115年高考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或僱用原因消失止。
(五)工作內容:辦理國中學校總務、校園場地開放相關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樓
報名方式 (一)有意應徵者,請於114年12月8日前(以郵戳為憑)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明影本各1份寄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國中教育科洪小姐收,信封上註明應徵國中教育科職務代理人,逾期不受理,本局將擇優通知面試。
(二)聯絡人: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國中教育科洪小姐,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4203。
(三)本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連絡人 國中教育科洪小姐
連絡電話 04-22289111分機54203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2-02
  • 發布日期: 2025-12-0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第一股
  • 點閱次數: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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