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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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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期限及方式:自114年12月16日至114年12月22日,以掛號方式郵寄並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二)應備文件:1.應徵職務代理人履歷簡表(請逕至本所網站人事服務專區下載。)https://www.shigang.taichung.gov.tw/2125923/Lpsimplelist)。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以上文件,以A4紙張依序裝訂)。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書記職務代理人職務』及聯絡電話。(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之不得任用情事者。(四)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實際依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分配職缺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代理理由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五)工作報酬:3等薪點230點,折合薪資為新臺幣31,993元(須自付勞、健保、離職儲金自付部分)。(六)寄送地址:臺中市石岡區豐勢路1033號人事室,聯絡人及電話:04-25722511-270賴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