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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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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具下列證件 一、個人履歷表1份(含自傳、請貼上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相片及註明白天聯絡電 話)。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身份證明文件影本(身分證、戶口名簿影本戶或戶籍謄本1份)。 四、任職前取得最近三個月內警察刑事記錄証明書(良民証)。 五、護士或護理師證書影本.。 六、有效期內期限執業執照影本。 七、收件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12月22日17時前親自送達或寄達(請自行預留郵遞 時間)臺中市和平區公所(區立幼兒園)42441臺中市和平區東關路三段156號)信封 上請註明「應徵職務代理護理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上述應徵資料以 A4紙張或信封裝釘,格式不符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另所提 供資料如有不實者,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八、聯絡方式:04-25942133轉11張小姐。 九、應徵時間:另行通知。 十、應徵地點: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區立幼兒園)42441臺中市和平區東關路三段 156號3樓(和平區圖書館3樓) 十一、備註︰經錄取者,由本園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本項甄審 均由本園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園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