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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大里區戶政事務所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

一、出缺職務:
(一)職稱:約僱人員(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二)職系:無。
(三)職務列等:約僱3等230薪點。
(四)出缺職務數:1名
(五)辦公地點:臺中市大里區戶政事務所(臺中市大里區新興路7號)。
二、工作內容:戶政相關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所需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大學以上畢業,具有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熟悉電腦操作者。
(四)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項不得僱用及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之情事。
四、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12月22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註冊帳號」、「履歷填寫(自傳請勿空白)」、「上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等步驟,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未開放者恕不受理)。
(二)上傳附件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1.最高學歷證件。
2.曾任行政機關戶政業務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3.其他:證照、各項語言能力檢定證書(無則免附)。
(三)應徵人員符合資格者,將「擇優」以「事求人」系統通知面試(請注意e-mail通知);資格條件不合、證件登載不全或不齊者不予受理;前開不合情形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僱用通知書。
五、其他:
(一)約僱期間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2月28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待遇:約僱三等230薪點(折合新臺幣31,993元,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提部份)。
(三)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五個內有效。

聯絡人:鄭小姐
聯絡電話:04-24063251分機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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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2-17
  • 發布日期: 2025-12-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里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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