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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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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12月31日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所辦理報名(404011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30號,聯絡電話04-22332264#19林先生)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行政助理」。 二.檢附個人簡歷表或所方提供之應徵職缺申請表(需有大頭照照片、工作經歷及簡要自述)、最高學歷畢業證書、駕照(機車50cc以上)等證明文件影本。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辦理面試後擇優錄取,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資格條件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 四.無「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第六、八點各款之ㄧ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