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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北區戶政事務所職務代理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約僱人員(戶籍員請假職務代理人)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四等250薪點
職系
名額 1名
有效期間(迄) 2025-12-24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戶政經驗尤佳。
(三)熟悉電腦操作者。
(四)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項不得僱用情事。
工作項目 辦理戶籍登記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北區戶政事務所(臺中市北區永興街299號)。
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12月24日(星期三)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註冊帳號」、「履歷填寫(自傳請勿空白)」、「上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等作業,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未開放者恕不受理)。
(二)上傳附件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1.最高學歷證件。
2.曾任公務機關或戶政業務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3.其他:證照、各項語言能力檢定證書(無則免附)。
(三)應徵人員符合資格者,將「擇優」以「事求人」系統通知面試(請注意E-mail通知);資格條件不合、證件登載不全或不齊者不予受理;前開不合情形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僱用通知書。
其他 (一)約僱期間期限:預計自115年1月2日(五)起至115年2月2日(一)止(戶籍員銷假上班前一日)。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待遇:約僱四等250薪點(折合新臺幣34,775元,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提部份)。
(三)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五個月。
連絡人 劉小姐
連絡電話 04-22343542分機146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2-19
  • 發布日期: 2025-12-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北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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