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他
|
一、 代賑金:比照勞動部公布之每月基本工資(月薪 新臺幣29,500元)計算。 二、工作期間:自人員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當年度考核成績優良及隔年度仍具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者,得予續約,累計年限最長為兩年)。 三、工作時間:上班時間為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每週一上班時間8:00-17:00) 四、休假方式:輪休,每周二固定休假,假日輪休、中心辦理活動時需上班。 五、其他事項: (一) 申請人經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者,將另擇時間擇優、適者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二) 錄取名單將於本局網頁公告,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1名,若正取人員未報到,機關得視需要通知備取人員遞補,以機關通知為準。候補期間得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倘應試者無合適得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