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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烏日區戶政事務所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辦事員(預估缺)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有效期間(迄) 2026-01-12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及格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部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未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情事者。
五、具電腦操作能力(電腦系統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等)。
六、具有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戶政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烏日區高鐵路一段170號(臺中市烏日區戶政事務所)
報名方式 一、符合資格條件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表須填寫聯絡電話、簡要自傳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本所於甄選期間調閱完整履歷。
二、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將下列資料合併掃描為1份電子檔後上傳徵才系統,未完整上傳相關資料或資料提供不實者,視同資格不符無法參加甄選: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現職派令。
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5.其他專業證照或專長證明(如英檢及格證書或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書,無者免附)。
其他 一、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或退件。
二、本案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三、檢附之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調派令。
連絡人 林小姐
連絡電話 (04)23372054分機118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1-08
  • 發布日期: 2026-01-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烏日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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