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機關徵才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學生事務室職務代理人1名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名額 1
有效期間(迄) 2026-01-20
資格條件 (一)學歷要求:大學以上
(二)科系要求:不拘
(三)駕照要求:不拘
(四)工作經驗:不拘
(五)語文能力要求:不拘
(六)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工作項目 (一)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
(二)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三)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34,775元)
(四)僱用期限:自115年3月1日或實際報到日起至116年2月28日,或僱用原因消失止。
(五)工作內容:辦理中介教育及中輟生復學輔導、中途離校、過渡性教育措施計畫等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學生事務室(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樓)
報名方式 (一)報名方式:有意者請檢附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及簡要自傳(以600字為限)(格式如公告附件)各1份,並請於115年1月20日前將報名文件以A4紙張影本依序裝訂,郵寄或於截止日下午5點前親送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學生事務室(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樓)康助理員收,信封上註明應徵學生事務室職務代理人,以戳章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合於資格條件者,本局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恕不通知或退件。
(二)本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依錄取成績高低依序候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三)聯絡人: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學生事務室康助理員,聯絡電話04-22289111#55117。
連絡人 學生事務室康助理員
連絡電話 04-22289111#55117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1-13
  • 發布日期: 2026-01-1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第一股
  • 點閱次數: 146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