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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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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意應徵者,請備履歷表(含聯絡電話)、最高學經歷資料影本、簡要自傳一份(A4格式,以600字為限)於115年2月6日前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至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樓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學生事務室收(請於封套註明應徵「學生事務室行政助理」),逾期不予受理。 2.本局將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本案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若干,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2個月內,上開期限內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將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為正取人員,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