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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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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面試時 間另行通知。 (二)聘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5年5月15日止或育婴留職停薪同仁回職復薪前1日止。 (三)經審查資格符合人員,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者將不予通知。徵才資料恕不退件,重要個人文件請用影本。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额外,得增列候補名额1至2名,候補期間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月薪資約新臺幣52,301元。 (六)對於本職缺有任何疑義,請洽臺中市政府法制局聯絡人:林小姐,聯絡電話:04-222891111#233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