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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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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前項資格且具意願者,請於公告期限內(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檢附臺中市政府以工代賑人員扶助申請表(含2吋彩色脫帽正面照片1張)、身分證明文件、本市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學經歷文件、個人自傳及勞保加退保資料(備註欄不隱藏,可臨櫃或以自然人憑證至勞保局網站申請),郵寄至臺中市北區區公所社會課辦理報名,報名文件請用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長期以工代賑人員」。 2.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另行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3.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視情況增列備取人員1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4.甄選通過者需送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審查,經審符合資格,始核定進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