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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北區區公所以工代賑人員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長期以工代賑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名額 1
有效期間(迄) 2026-02-09
資格條件 1.年滿16歲以上(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在學學生)
2.符合下列家庭條件:具115年度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者(請檢附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3.語文能力:通曉國語、台語
4.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及文書處理(Word、Excel)
5.品行端正、耐心、細心並具有服務熱忱
工作項目 社會福利申請案件、電腦文書資料建檔,公文遞送及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臺中市北區永興街301號
報名方式 1.符合前項資格且具意願者,請於公告期限內(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檢附臺中市政府以工代賑人員扶助申請表(含2吋彩色脫帽正面照片1張)、身分證明文件、本市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學經歷文件、個人自傳及勞保加退保資料(備註欄不隱藏,可臨櫃或以自然人憑證至勞保局網站申請),郵寄至臺中市北區區公所社會課辦理報名,報名文件請用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長期以工代賑人員」。
2.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另行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3.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視情況增列備取人員1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4.甄選通過者需送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審查,經審符合資格,始核定進用。
其他 一、工作期間:自通知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二、薪資:月薪新台幣29,500元整。(比照勞動部公布之每月基本工資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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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2-05
  • 發布日期: 2026-02-0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 點閱次數: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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