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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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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申請者,請於本(115)年2月23日前(郵戳為憑,途時不予受理)檢附下列文件(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掛號郵寄至臺中市豐原區公所社會課辦理報名(郵寄地址:臺中市豐原區市政路2號,聯络電話:04-25222106#716 詹先生),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社會課短期以工代賑人員」。 (一)以工代賑人員扶助申請表(請使用本所網頁登載之表單,直式A4格式、貼2吋脱帽正面照片1張,曾任本市以工代賑人員者請註明曾任以工代賑歷程,並請務必填寫日夜間聯絡電話)。 (二)115年度臺中市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三)102年起勞工保险被保险人投保資料。 (四)個人自傳(請以電腦繕打A4纸張列印)。 (五)學經歷證件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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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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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薪資:約新臺幣15,680元(依勞動部公布之每小時基本工資計算,尚須扣除個人勞健保) (二)工作地點:臺中市豐原區公所社會課(臺中市豐原區市政路2號) (三)工作期間:115年1月起至115年12月(定期契約以實際報到日起6個月為限且無年終獎金)週一至週五 08:00-12:00(每月不超過80小時,每小时196元) (四)應備能力:EXCEL、WORD等電腦文書操作能力;通曉曉國台語。 其他: (一)報名人員經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者,另行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道道選您不通知及退件。 (二)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三)甄選通過需送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審查,符合資格者,始核定進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