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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梧棲區公所約僱人員(辦事員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約僱人員(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薪點3等230
名額
正取:1 名 候補:2名
有效期間(迄)
2026-02-22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 條不得任用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條第 1 項所定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三. 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工作項目
1.區級災害防救
2.原住民福利、客家事務等業務
3.教育業務
4.全民國防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業務
工作地址
臺中市梧棲區公所(臺中市梧棲區中和街66號)
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5年2月2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註冊帳號」、「履歷填寫(請附相片、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自傳不可空白)」、「上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等作業,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開放者恕不受理)。
(二)上傳附件應包含下列文件(請合併成一筆PDF於「上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
1.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相關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相關專長證照(無則免附)。
4.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合格證件、普通重型機車駕照(無則免附)。
(三)應徵人員符合資格者,本所將擇優通知面試(請注意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面試通知,如超過系統可通知時間則改以電話及email通知);資格條件不合、證件登載不全者不予受理;前開不合情形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案除正取1名外,視情況得擇優增列2名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逕予從缺。
(五)聯絡電話:04-26564311分機230李主任;工作問題請洽04-26564311#分機160林課長。
其他
(六)其他:
1.上班報到日預計115年3月2日(依通知到職日為準)。
2.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之前一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或屆滿時,本約僱人員應即離職,當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薪資: 以3等230薪點標準支給(約為31,993元,尚需扣除勞保、健保、勞退等自付額)。
(七)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八)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連絡人
聯絡電話:04-26564311分機230李主任;工作問題請洽04-26564311#分機160林課長
連絡電話
聯絡電話:04-26564311分機230李主任;工作問題請洽04-26564311#分機160林課長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2-06
發布日期:
2026-02-06
發布單位:
臺中市梧棲區公所‧人事室
點閱次數: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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