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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免稅加熱菸有條件 中市衛生局:須為衛福部核准品項 攜入未核准產品最高可罰500萬

出國旅遊勿攜帶國外加熱菸入境
出國旅遊勿攜帶國外加熱菸入境

財政部日前預告修正《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等相關規定,新增入境旅客可免稅攜帶「經衛福部核定、完成健康風險評估的指定菸品」,每人限量200支(1條),引發民眾關注。台中市政府衛生局特別提醒,可免稅攜帶的加熱菸,僅限於「經衛生福利部完成健康風險評估並核定通過」的指定產品;未經核准者,仍不得攜帶入境,旅客仍須留意是否為依法核准產品,以免誤觸法規。

衛生局指出,民眾切勿誤以為「數量在免稅額度內就沒問題」,依目前規定,僅有少數業者、特定品項的加熱菸產品通過衛福部審查,且僅能於台灣本島或離島免稅店合法購買。旅客若於日本、韓國等國家購買加熱菸產品攜帶返台,即使數量未超過200支,仍屬違規行為。

衛生局長曾梓展呼籲,若攜帶未經核准的加熱菸入境,除產品將遭沒入銷毀外,最高可處新台幣500萬元罰鍰,法律責任不可不慎。提醒市民出國前務必先確認相關法規與產品核准狀態,避免因一時疏忽而觸法受罰,影響自身權益。

衛生局也藉此機會鼓勵吸菸民眾把握戒菸契機,善用本市多元戒菸服務資源,包括合約醫事機構戒菸治療與專業諮詢,戒菸藥品免收部分負擔。相關資訊可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戒菸治療與管理網站查詢,或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由專人提供協助。衛生局將持續加強宣導與稽查,與市民共同守護無菸、健康的生活環境。
(2/10*6)*衛生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衛生局 湯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7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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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生活資訊
  • 發布日期: 2026-02-10
  • 點閱次數: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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