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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甄選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3等230薪點(薪資新臺幣31,993元)
職系 一般行政
名額 1名
有效期間(迄) 2026-03-31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畢業,具電腦文書處理應用能力。
2.具基本公文撰寫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且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應迴避任用情事。
工作項目 1.本局保安科公文收發登記。
2.財產(物品)管理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1段500號
報名方式 1.具意願者,請檢附履歷表(如附件,詳細填寫並黏貼照片,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簡要自傳,上述資料未備齊者,不予受理。
2.請於115年3月31日下午5時前將上述資料以郵寄或親自送件,送達至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收文室(427003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1段500號),資料封袋請加註「應徵保安科約僱人員」,時間以本局收文所登記時間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3.報名人員所檢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撒銷錄取資格。
4.每月薪資新臺幣31,993元(3等230薪點,尚需扣除勞保、健保及勞退等自付額)。
5.如對本公告內容尚有疑義,請於上班時間洽詢本局保安科,電話:(04)23274224林小姐(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其他 1.所送相關資料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以電話通知),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2.本次公開甄選除正選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1個月內有效。
3.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5月12日止(視狀況延長,至被代理人請假最後1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連絡人 林警務員
連絡電話 04-2327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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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警政消防,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3-26
  • 發布日期: 2026-03-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 點閱次數: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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