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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公告自115年5月1日起全面禁養641種危險動物,現有飼主應於116年4月30日前完成登記備查!

農業部公告禁止家庭飼養3大類動物
農業部公告禁止家庭飼養3大類動物

為強化源頭管理並維護公共安全,農業部已公告自本(115)年51日起,全面禁止國人飼養浣熊、河口鱷、蝮蛇科及蝙蝠蛇科等共計641種具高度危險性之動物,動保處提醒,已飼養上述動物的飼主只要在116430日前完成登記備查,即可合法繼續飼養至動物終老。

為保障新制上路前既有飼主權益及落實源頭管理,現有飼主應於期限內至農業部「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禁養動物登記系統」進行線上資料登錄,完成系統登錄後,動保處將前往動物飼養所在地進行實地查核,確認動物狀況及比對資料無誤後,始可完成登記備查程序;日後如飼主、飼養地點變更或動物死亡時亦需報請備查,未來動物轉讓皆僅限於116430日前完成登記備查且具有飼養同物種經驗者,如未依限登記備查或違法飼養公告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動物,可依動保法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請飼主務必留意時效。

動保處呼籲,飼養任何寵物前皆應審慎評估自身的照養能力與居家環境,切勿因一時好奇而飼養,並請務必落實「終養不棄養」,共同維護社會公共安全及動物福利。

禁養動物登記系統連結(網址:https://www.pet.gov.tw/Web/NotAllowPet.aspx 

 

 

  • 市府分類: 動物保育,宣導活動,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4-27
  • 發布日期: 2026-04-2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
  • 點閱次數: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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