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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美診所涉侵害員工隱私 中市勞工局:已列管追蹤 命業者限期調查回復

為維護勞工職場權益與隱私自主,針對醫美診所疑涉要求員工拍攝隱私影像案件,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已於今(14)日聯繫當事人說明申訴程序及提供心理諮商等協助資訊。勞工局強調,任何要求員工拍攝涉及身體隱私、令人感到不適的影像行為,涉及職場性騷擾或違反就業隱私規定,市府將依法嚴辦,絕不容許職場以管理、教育訓練或行銷宣傳名義侵害勞工權益。

勞工局表示,截至目前尚未接獲正式申訴,但依相關內容顯示,該診所主管疑要求員工拍攝涉及身體隱私照片,已涉《性別平等工作法》職場性騷擾疑義,因此已要求該診所依法主動調查,並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如調查確認確有性騷擾情事,應於5月29日前將調查及處理結果函送勞工局,後續也將列管追蹤辦理情形。

勞工局指出,此案若查證屬實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可處行為人新台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若行為人為事業單位最高負責人,最高亦可裁罰100萬元。此外,依《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不得違反勞工意願,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違者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勞工局也提醒,若確因教學、訓練或醫療專業示範等需求需進行影像拍攝,雇主應事前清楚告知拍攝目的、使用範圍、保存及刪除機制,並取得員工書面同意,不得以職務、考核或工作權益作為變相壓力。

勞工局強調,為杜絕職場性騷擾及侵害隱私情事,後續將針對中市醫美診所等相關行業加強行政指導,宣導職場性騷擾防治、就業隱私及勞動權益等規定,持續維護勞工基本權益與職場尊嚴。勞工如有勞資爭議調解需求,可透過勞工局網站線上申請,或至市府文心樓1樓新市政服務中心洽詢。

(5/14*6)*勞工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勞工局 莊股長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5603

  • 市府分類: 政令政策,生活資訊,勞工事務
  • 發布日期: 2026-05-14
  • 點閱次數: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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