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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大里區公所專技人員公開徵才訊息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技士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系 土木工程
名額 正取1名
有效期間(迄) 2026-06-04
資格條件 (一) 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土木工程職系相關類科考試及格,領有執業證書(土木工程技師、水利工程技師、大地工程技師、水土保持技師、結構工程技師),並於領有執照後,實際從事相當之專門職業或技術職務2年以上且最近3年未曾受懲戒處分者。
(二) 需具備基礎文書、電腦操作能力。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 辦理轄區小型工程、交通等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大里區勝利二路1號3樓 (臺中市大里區公所)
報名方式 (一)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整合為單一檔案上傳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1)甄選人員簡歷表(含300字自傳) 檔案請至下列網址下載(本所徵才公告網頁)https://www.dali.taichung.gov.tw/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專技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技師證書影本(請正反雙面皆影印) (5)技師執業執照影本(需載明執業時間) (6)實際從事相當之專門職業或技術職務二年以上、執業經歷及實績等相關證明文件 (7)執業之主管機關所出具之最近3年未曾受懲戒處分之證明文件(本項得於通知期限內補件)。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不實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銷派。
(二)如未採用線上報名者,請將前開證明文件以影本A4依序裝訂,並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 技士職務】及聯絡電話,於115年6月4日(星期四)前(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郵寄至「412015臺中市大里區勝利二路1號3樓」臺中市大里區公所人事室曾小姐收(聯絡電話:04-24063979#331)辦理報名。
(三) 本職缺評分項目為4項:(1)資績項目(35%):包含執業服務經歷及具有實績等。 (2)才識項目(30%):包含志趣、見解及學識等。 (3)言辭項目(20%):包含表達能力、語言組織及聲調等。 (4)儀表項目(15%):包含禮貌、態度及舉止等。
其他 (一)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參加面試,時間另行通知,並視甄選結果擇優錄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面試及錄取,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二) 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擇優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連絡人 曾小姐。
連絡電話 04-24063979#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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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5-28
  • 發布日期: 2026-05-2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里區公所‧人事室
  • 點閱次數: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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