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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大安區公所以工代賑人員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以工代賑人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職系 以工代賑-定期契約
名額 以工代賑人員1名
有效期間(訖) 2026-06-12
資格條件 (一) 申請者須年滿十六歲。(依據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以工代賑扶助實施要點辦理)
(二)為臺中市當年度列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
(三)具備服務熱誠、耐心及細心且擁有基本電腦操作處理能力者。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
(一)社會福利服務案件臨櫃收件及諮詢工作。
(二)社會福利案件整理、建檔及歸檔工作。
(三)公文登記、收發及遞送工作;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社會福利設施或場所清潔維護及管理工作。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大安區公所
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通信報名,符合資格者請檢附下列文件:
1.以工代賑人員扶助申請表(直式A4格式、貼2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曾任本市以工代賑人員者請註明曾任以工代賑歷程,並請務必填寫日夜間聯絡電話)
2.115年度臺中市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或目前在學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二)報名文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信封上註明「應徵大安區公所社會課以工代賑人員」,自即日起至115年6月12日止(以郵戳為憑),以掛號方式郵寄履歷資料至臺中市大安區公所社會課 蔡先生收(地址:439臺中市大安區中山南路356號)。
其他 (一)報名人員經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者,將另擇時間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恕不通知及不退件。
(二)經錄取者,在本所網站公告及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以工代賑扶助實施要點辦理。
(四) 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五)聯絡電話:04-26713511分機305蔡先生
連絡人 大安區公所社會課蔡先生
連絡電話 04-2671351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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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徵才資訊,勞工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6-08
  • 發布日期: 2026-06-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安區公所‧社會課
  • 點閱次數: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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