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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和平區公所(區立幼兒園)115學年第1學期契約進用(代理)護理人員甄選

機關徵才
職稱 (代理)護理人員
名額 1
有效期間(訖) 2026-06-29
資格條件 學歷要求:
□不拘 □博士 □碩士 □大學 ■專科
□高職 □高中 □國中 □國小 □其他 以上
科系要求:□不拘 ■護理專科(含)以上畢業科系所 科系所
駕照要求:■不拘 □需具備駕照(種類):
工作經驗:
■不拘
□需具備
語文能力要求:
1.■不須具外文能力
2.□英語:□精通□良好□普通□稍懂
3.□日語:□精通□良好□普通□稍懂
4.□台語:□精通□良好□普通□稍懂
5.□客語:□精通□良好□普通□稍懂
6.□其他: □精通□良好□普通□稍懂
使用電腦能力:
■會:□電腦基本操作 ■文書處理 ■網際網路 □網頁編輯
□商業軟體 □程式設計 □其他:
□不會使用
工作項目 幼兒園幼兒安全衛生、教職員工衛生保健等護理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區立幼兒園)
報名方式 檢具下列證件
一、個人履歷表1份(含自傳、請貼上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相片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身份證明文件影本(身分證、戶口名簿影本戶或戶籍謄本1份)。
四、任職前取得最近三個月內警察刑事記錄証明書(良民証)。
五、護士或護理師證書影本.。
六、有效期內期限執業執照影本。
七、收件期限自即日起至115年6月29日17時前親自送達或寄達(請自行預留郵遞時間)臺中市和平區公所(區立幼兒園)42441臺中市和平區東關路三段156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代理護理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上述應徵資料以 A4紙張或信封裝釘,格式不符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另所提供資料如有不實者,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八、聯絡方式:04-25942133轉11張小姐。
九、應徵時間:另行通知。
十、應徵地點: 另行通知。
十一、備註︰經錄取者,由本園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本項甄審均由本園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園得予從缺。
其他 報名資格與條件:
一、基本條件: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3 條第 1 項各款情事者。
二、國內外護理專科(含)以上畢業。
三、具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士或護理師證書者。
連絡人 張小姐
連絡電話 04-25942133轉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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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6-23
  • 發布日期: 2026-06-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 點閱次數: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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