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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兼職助理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兼職助理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
職系 -
名額 5名
有效期間(訖) 2026-07-21
資格條件 限國內大專校院社工相關系所大學部 3 年級以上或研究所在學學生(符合考選部之「102年起專技人員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第5條審議通過並公告名單」)。
工作項目 (一) 在社工、社工督導之指導、監督下,協助辦理各項社會工作相關事項。
(二) 協助個案接送。
(三) 協助辦理本中心服務計畫。
(四) 支援中心辦理相關會議、教育訓練及宣導活動。
(五) 協助聯繫、統計報表報送、物品請購、經費核銷、成果報告編撰等行政庶務性工作。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報名方式 報名方式:
(一) 公告期間:自115年7月7日起至7月21日。
(二) 應備文件:請檢附下列資料(A4格式),並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1.甄選報名表(請貼照片)。
2.甄選簡歷表。
3.切結書(以上3項表格請至本中心網站下載使用http://www.dvc.taichung.gov.tw/機關徵才)。
4.國內大專校院社會工作相關科系大學部3年級以上或研究所在學證明文件影本。
5.社會工作相關服務證明。(如工作內容服務經驗證明或其他與應聘職務有關之證明文件)
6.檢附文件若為影本請蓋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三) 聯絡窗口
1.聯絡人: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綜合規劃組林小姐。
2.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9229。
3.報名郵寄或逕送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2樓(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綜合規劃組),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兼職助理」。
4.報名截止日期:115年7月21日(親送者以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收發處收文章為憑;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其他 一、支薪標準:時薪新臺幣237元整(依衛生福利部規定辦理)。
二、工作時間:
(一) 每月預排下個月班表;每次上班至少4小時,每月至少60小時,最高80小時,兼職工讀時間最長2年。
(二) 有關工時上限、休假、勞健保等勞動條件,仍遵循勞動基準法等規定,或「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辦理。
三、聘用期間: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或喪失大學、研究所在學學生身分日)。
四、甄選方式:
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五、其他:
(一) 逾期報名、資格不符、應備文件不齊全或未依規定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或退件。
(二) 如資格審查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取消甄選資格;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負。
六、錄取通知:
依甄選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正取5名,備取名額至多為正取名額2倍。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中心網站,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正取人員如未依限報到或因故放棄錄取資格,本中心得視業務需要,依備取順序通知遞補,以本中心通知為準。備取人員中如有表現優異且符合用人需求者,得列入本中心候用名冊。候補資格自甄選結果公告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如應徵人員均未達錄取標準或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連絡人 林小姐
連絡電話 04-22289111分機59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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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7-07
  • 發布日期: 2026-07-0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 點閱次數: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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