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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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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說明: 一、約僱五等1名預計僱用至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自實際報到日至116年3月底),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職缺除依需求名額錄取正取人員外,得視成績酌增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等級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三、酬金以約僱人員5等280薪點支薪(約新臺幣38,948元)尚需扣除勞健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 四、錄取人員應於通知報到翌日起5個工作天內報到,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