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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水利局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候用1名。
有效期間(訖) 2026-08-03
資格條件 (一)學歷要求:大學以上。
(二)科系要求:不拘。
(三)駕照要求:不拘。
(四)工作經驗:不拘,具政府行政等相關實務工作尤佳。
(五)語文能力要求:不須具外文能力。
(六)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工作項目 (一)辦理公文收發、登錄、分文及公文系統操作等相關行政作業,並配合辦理紙本公文及資料文件之搬運、遞送等作業。
(二)辦理水利工程科行政庶務。
(三)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6樓臺中市政府水利局
報名方式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符合資格條件者,請於115年8月3日17:00前檢附履歷表、學經歷證件影本或其相關證明文件影本,郵寄或親送本局秘書室辦理報名(地址: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6樓秘書室;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53902蘇小姐),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水利工程科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請注意:以郵寄方式投遞報名資料者,依郵戳日期為憑,逾時不予受理。
(二)本項報名人員符合資格者係採書面審查方式為之,基本資格符合後得依學經歷等客觀條件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報名文件請用影本並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
(四)本案候用1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1年內。其候用期間,得將候用人員資料提供本局用人單位遴選;如有符合用人單位職缺之進用條件時,再行辦理僱用事宜。
其他 (一)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
(二)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三)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32,450元)
(四)僱用期限:定期契約 自受僱日起至116年8月31日止(一年一聘)。
連絡人 秘書室蘇小姐
連絡電話 04-22289111轉53902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7-24
  • 發布日期: 2026-07-2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水利局‧秘書室
  • 點閱次數: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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