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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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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僱用期間自115年8月到職日起至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如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僱用人員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按月支給酬金新臺幣38948元(約僱人員5等280薪點,酬金薪點折合率數額:139.1元) 三、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內容包含專業知能、工作經驗及理念、服務態度、問題處理、溝通協調能力及儀表等〕 四、報名履歷填寫不完整或證明文件不齊全者,視為不合格件。 五、甄選作業完成後,錄取名單公告在本所網站。 六、擇優列候補名額 2 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