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機關徵才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臺中市東區戶政事務所職務代理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約僱人員(課員職務代理人)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名額 1
有效期間(訖) 2026-08-04
資格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曾具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 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項不得僱用情事。
(三) 須熟諳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技能。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收發、檔管、戶政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二) 需配合午間、夜間及假日輪值服務。
工作地址 臺中市東區戶政事務所(臺中市東區和平街政61號)
報名方式 (一)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符合前項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依序進行「註冊帳號」、「履歷填寫(自傳請勿空白)」、「上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等作業,並完成授權同意本機關取得調閱履歷資料。
(二) 上傳附件包含:
1.身分證明文件。
2.最高學歷證件。
3.曾任行政機關戶政業務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4.其他:證照、各項語言能力檢定證書(無則免附)。
(三) 報名人員經審查符合者,將「擇優」以「事求人」系統通知面試(請注意email通知,資格條件不符、證件登載不全或不齊者不予受理,前開不合情形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所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佈者,撤銷僱用通知書。
其他 (一)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8日代理原因消失止(正式人員復職前1日),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 待遇: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新臺幣38,948元,任職未滿整月者按當月比例計算,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提部份)。
(三) 工作時間:每日8時至17時30分,週休二日,中午12時至13時30分及夜間延長17時30分至18時30分需配合輪值,假日配合民眾預約時間。
(四) 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1名外,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於正取人員未於規定時間報到時遞補之,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五個月內。
連絡人 王小姐
連絡電話 04-22200209轉分機45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7-31
  • 發布日期: 2026-07-3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35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