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他
|
1.錄取名額:本次甄審正取2名(得不足額錄取),若足額錄取得備取至多4名,候補期間6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2.待遇: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規定辦理,約僱統計調查員報酬為280薪點,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萬8,948元整;另依實際辦理各項統計調查案件數按件計酬核發調查費。一般正常執行情形下,每月除薪資外,尚可領取調查費約新臺幣8,000元(實際金額依承辦案件數及執行情形核給)。 3.僱用時間:自簽約到職之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止,期滿後視服務成績及工作需要得報請繼續僱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