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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出遊安心搭!中市交通局加強取締計程車違規喊價 最高重罰9萬元

暑期為旅遊旺季,中市加強計程車營業秩序稽查
暑期為旅遊旺季,中市加強計程車營業秩序稽查

暑假是旅遊旺季,為維護旅客及市民搭乘計程車權益,台中市政府交通局持續加強熱門交通節點的計程車營業秩序稽查,針對未依規定按表收費、違規喊價等情形依法取締,違規者依《公路法》最高可處9萬元罰鍰。交通局提醒民眾,搭乘計程車時切勿與駕駛議價,應依計費表跳表收費,共同維護公平、安全的乘車環境。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計程車是城市公共運輸的重要一環,也是旅客認識台中的第一印象,駕駛除應依序排班營業外,收費方式及服務品質更須符合相關規定。為維護計程車市場秩序及乘車安全,交通局會同警察局各轄區派出所辦理聯合稽查,查察未依規定按表收費、逕行喊價及其他違規營業行為。若查證屬實,將依《公路法》規定裁罰,最高可處9萬元罰鍰,遏止違規情形,保障合法業者與乘客權益。

葉局長指出,目前台中市除已申請預告車資、依法免裝設計費表的多元化計程車外,其餘一般計程車均應安裝計費表並依規定跳表收費。現行計程車費率為起程1,250公尺85元,續程每200公尺加收5元;車速每小時5公里以下採延滯計時,每60秒加收5元;夜間11時至翌日上午6時為夜間加成時段,每趟次加收20元,如行程跨越夜間加成時段,則以乘客上車時間作為計費依據,呼籲駕駛依表收費,不得任意超收車資,提供合法、透明且優質的運輸服務。

交通局提醒,民眾搭乘計程車時,應選擇合法營業的計程車(白底紅字車牌),並確認車內已張貼駕駛人執業登記證,留意計費表是否正常啟動及運作。若遇駕駛加價、拒載、繞路或其他疑似違規情形,下車前可向駕駛索取乘車證明,並記錄車號、搭乘時間及地點等資訊,再透過「1999台中市民一碼通」服務專線提出檢舉,以利交通局後續查證處理,營造安全、友善的觀光城市。(8/11*4)*交通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交通局 范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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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交通運輸,生活安全,法律權益
  • 發布日期: 2026-08-11
  • 點閱次數: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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