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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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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適合者通知參加甄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甄試及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調派令。 (三)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五個月內有效,惟本次甄選如無適合人選,得予從缺。 (四)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出缺日為115年11月16日),俟實際出缺後辦理相關任用事宜。 (五)聯絡電話:報名事宜請洽(04)25886008分機35翁先生;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本所聯絡人(04)25886008分機57賴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