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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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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所將擇優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通知面試,報名時請務必填寫目前使用中之E-mail並自行留意通知。 (二)不合資格者請勿報名,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簡要自述」缺漏或證件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三)報名人員所上傳之證件檔案,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四)本次公告徵才,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惟本次甄選如無適合人選,本所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