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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太平區公所短期以工代賑徵才

機關徵才
職稱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4名(備取1名)
有效期間(訖) 2026-08-31
資格條件 (一)年滿18歲且具115年度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
(二)高中職畢業以上學歷(社會福利相關科系尤佳)。
(三)須熟稔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Excel等軟體使用。
(四)態度親切、耐心,具有客服精神。
工作項目 (一)辦理社會救助及社會福利業務。
(一)協助(中)低收入戶總清查案件受理、諮詢業務。
(二)社會福利業務案件建檔、文書處理等。
(三)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太平區公所(臺中市太平區祥順路一段200號)
報名方式 檢具資料:
(一)簡要自傳及履歷表,並貼妥2吋照片。
(二)115年度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三)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
(四)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或與工作相關科系之結業證書)。
(五)相關訓練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或足資證明具有勝任本職務之資料。(無則免附)
連絡方式:
(一)報名文件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於115年8月31日前郵寄或送達本所社會課辦理報名(地址:411臺中市太平區祥順路一段200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社會課短期以工代賑人員職務」。
(二)不合資格者請勿寄送,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如有疑問請洽社會課徐小姐(電話:04-22794157#1213;E-mail:shug054@taichung.gov.tw。
其他 代賑金:比照勞動部公布之每月基本工資計算。
其他:
(一)本職缺僱用期間預計自到職日起至116年2月28日止(惟實際期間仍以僱用契約書為準),如因工作不力或違背有關規定得隨時解僱。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僱用通知書。
(三)報名人員經初審合格者,如有需要得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期間另行通知。若資格不符者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錄取人員依通知上班日期辦理報到,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
連絡人 徐小姐
連絡電話 04-22794157分機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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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8-24
  • 發布日期: 2026-08-2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太平區公所‧社會課
  • 點閱次數: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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