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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工程開發科約用人員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約用人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名額 1
有效期間(訖) 2026-09-15
資格條件 (一) 大學以上建築、土木、營建、電機等相關科系畢業。
(二) 國內專科學校學校畢業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 具建築工程或社宅維運管理經驗者尤佳。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含審查、發文等各項業務。
(二) 兼辦各項住宅法相關申請作業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 辦理社會住宅規劃、設計、新建、維運管理及保固等事宜。
(四) 其他上級交辦(指派)業務。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報名方式 (一) 僱用期間:自到職日(依本處通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每年一聘),惟若於補助款未核撥、不足或停止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且不得改列他項經費繼續僱用。僱用薪資:月薪約新臺幣38,948元。
(二) 報名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15年9月15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送達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工程開發科收,信封上註明「應徵約用人員」,逾期不予受理。履歷表(3份)及證件資料影本(1份、請蓋私章)請雙面列印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
1、應徵人員履歷簡表(具照片、日間及手機聯絡電話號碼,含簡要自述以500字為限,並簽名)。
2、身份證明文件(正、反面)。
3、大專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如係外國學歷應出具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文譯本)。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
(三)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得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 資格不符者請勿寄送,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所寄資料如需返還,請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否則恕不寄還。
(五)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六) 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 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4-22289111轉69207、朱小姐。
連絡人 朱小姐
連絡電話 04-22289111轉69207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9-10
  • 發布日期: 2026-09-1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秘書室
  • 點閱次數: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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