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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東勢地政事務所地政職系助理員職缺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助理員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是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第5職等
職系 地政
名額 1
有效期間(訖) 2026-10-16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二)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合格實授以上,並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與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各項情事之一;如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四)未曾受懲戒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者,並能配合機關業務需要職務調整與職務輪調。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土地登記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東勢地政事務所(臺中市東勢區東蘭路26號)
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應徵作業方式辦理,恕不受理通訊郵寄資料,請符合上述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於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表請附相片並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為利資格審查,請依序排列掃描成1份PDF檔案上傳:
(1)最高學歷證書。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與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
(4)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英文檢定、其他專業證照、職系認定等)。
其他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5年11月出缺,若因故未能開缺時,本次公開甄選自始無效,且錄取人員不予核派。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適合者通知參加甄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甄試及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調派令。
(四)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五個月內有效,惟本次甄選如無適合人選,得予從缺。
(五)聯絡電話:報名事宜請洽(04)25886008分機35翁先生;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本所聯絡人(04)25886008分機26吳先生。
連絡人 翁先生
連絡電話 04-25886008#35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9-29
  • 發布日期: 2026-09-2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勢地政事務所‧人事管理員
  • 點閱次數: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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