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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北區區公所秘書室課員約僱職務代理人簡章

機關徵才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新臺幣38,948元)
名額 1
有效期間(訖) 2026-10-05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工作經驗者為佳。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8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品行端正,無不良前科紀錄,具服務熱忱能配合各項業務加班者。
四、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含word、excel、e-mail、網路應用等處理能力)。
五、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秘書室預算編列及控管事宜。
二、辦理小額採購業務。
三、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北區賴厝里永興街301號,
報名方式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登入個人帳號(尚未註冊者請先註冊,註冊完畢登入後先至【履歷填寫】頁面完成履歷資料填寫並儲存),確認「履歷填寫」內容無誤(「專長及自傳」務請填寫),確定應徵職缺並授權人事總處取得完整履歷資料,上傳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經歷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切結書(請下載附件)。
4.其他:駕照、證照、退伍令、免役證明、原住民身分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等相關資料(無則免附)。
其他 一、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時間(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
二、面試成績結果依成績高低錄取,並擇優為備取人員;惟面試成績如均未達錄取標準將予以從缺。
連絡人 人事室王先生
連絡電話 04-22314031轉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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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10-01
  • 發布日期: 2026-10-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人事室
  • 點閱次數: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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