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表示,該廠汙染防制設備故障導致排放濃煙,稽查當時,廠方已停機檢修中,雖然當時鄰近的大甲測站測值顯示,包括PM2.5及氮氧化物等監測值並未異常,汙染規模屬於小區域範圍。
但該廠空汙防制設備故障,未能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致排放濃煙,已涉及違法空氣汙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將裁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11/7*16)*環境保護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王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 分機67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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